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的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其中,定额征收是指直接核定所得税额,也就是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缴纳多少经营所得的个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则是按照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所得税。
在核定征收方式下,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有查账征收和定额核定征收两种形式。对于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相应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对于实行定额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则直接核定所得税额或应纳税所得率,然后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来说,核定应纳税所得率征收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年应纳税所得额=年销售收入额×应税所得率,年应纳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核定征收方式和应纳税所得率等细节可能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个体工商户在具体操作时向相关部门或税务机构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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